宿州一对夫妻婚姻期间借款买车离婚后需共同偿还欠债 婚姻存续期间的借款,离婚后应如何偿还?日前,家住宿城道东街道的张女士来到埇桥区道东司法所,向工作人员咨询上述问题。 原来,张女士和前夫于2012年离婚,离婚时已和前夫进行了财产分割。几天前,有人找到张女士要求偿还2010年的借款。原来,张女士的前夫在2010年向朋友借款4万元购买了车辆,此前前夫已偿还3万元,还有1万元至今未偿还,张女士前夫的朋友如今治疗白癜风的特效药要求张女士偿还剩余的1万元欠款。张女士认为,自己在2012年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,车辆给了前夫,即便有债务,也应当全部由前夫偿还。为此,张女士来到道东司法所,向工作人员咨询。 听了张女士的叙述后,道东司法所工作人员解答,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:离婚时,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,应当共同偿还。张女士前夫此笔借款是产生在婚姻存续期间,并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,对方也有借条为证,借贷合同关系合法有效,受法律保护。治疗白癜风权威医院因此,张女士应当与前夫共同偿还欠款。(马竞) 原标题:婚姻期间借款离婚后共偿还 |